项目需求详情
1.为采购单位提供一年(365个自然日)垃圾清运服务。
2.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不少于7个(带盖)垃圾箱用于周转清运,单只容积不低于4立方米。
3.每周不少于一次清运,每次1-2车(垃圾车容积不低于10立方),全年55次。超出55次以外的垃圾拉运服务,以全年55次为标准,折算中标价按次结算。4.全年不少于一次化粪池清污处理。5.管道疏通全年不少于200米。
6.每周拉运时间的确定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含节假日)。
7.拉运的垃圾主要以生活垃圾为主,但不仅限于生活垃圾,根据采购单位需要,提供拉运其他垃圾配套车辆并完成清运。
8.中标供应商需随车配一名专业人员完成垃圾装车工作。采购人确保将垃圾提前装入周转垃圾箱内。
9.中标供应商负责垃圾清运及处理,采购人不参与。
10.化粪池清理抽污服务及管道疏通服务,供应商按采购附件要求只报服务单价,由采购人根据需要,年内按需采购、按次付费。
11.报价即为最终结算价(含车辆、人工、税费等一切与提供服务相关的费用),结算时提供经采购方签字确认的垃圾清运记录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按要求完成服务的基础上,每半年(6个月)付款一次,2次付清。
12.报价时,上传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文件、报价单。13.现有露天垃圾约10方,需要进行装运清理完成。展开
服务周期:1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实施地:新疆维*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阿独公路南261号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预览1
报名结束时间:2025-03-17 00:00:00
发布时间:2025-03-11 13:28:02
采购编号:******314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