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东翡翠庄园秩序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AHZB******
招标(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3月11日
肥东翡翠庄园秩序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玖拾伍万柒仟陆佰元整(¥957600.00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肥东分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虎山路与龙城路交叉口
联系人:黄晶晶
电话:******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三楼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4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三楼,联系电话:0551-******,******。
******有限公司肥东分公司,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