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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大观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安徽
|类型: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结果公示
区域:安徽
源发布时间:2025-03-11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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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安庆市大观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EPC

项目编号

 H0GC25A02G011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方先生    

联系方式:******  

最高限价

人民币 ******.04 元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宜秀区龙眠山路189号

联系人:杨启红   联系方式:******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5年3月7日9:30

计划工期

总工期:36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工期

360日历天

  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45号

投标

******.64元

项目负责人

徐磊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技术负责人

彭申凯

质量

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合肥运河新城八卦泉路(新桥大道-北分溪路)道路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畅通二环(西南环)金寨路、合作化路节点工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

建筑工程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

投标工期

360日历天

  址

安徽省安庆市中兴大道109号 (牵头人)

投标

******.41

项目负责人

黄康平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246

技术负责人

方大革

质量

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宿松县龙门南路(保障房至环城南路)建设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安庆市机场路(安庆机场-机场大道)改造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称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投标工期

360日历天 

  址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城门冲路 1 号(牵头人)

投标

******.92

项目负责人

程美华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8855

技术负责人

吴明

质量

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安庆市大观区政务新区雨污水收集工程EPC项目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宿松经济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室外配套工程

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4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杨启红 ,联系电话: ******  

******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公告.pdf

业绩、人员.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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