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控大湾区现代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三期)一批运输平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BJZBGD******-1)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2025年 3 月
广州工控大湾区现代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三期)
一批运输平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工控大湾区现代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三期)一批运输平车采购项目(第二次)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接受国内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广州工控大湾区现代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三期)一批运输平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2.2项目编号:BJZBGD******-1
2.3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采购的设备、相关附件、安装配件、配套设备、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和调试、验收、用户培训、质保期服务等采购及相关服务。采购设备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载重 (t) |
台面尺寸 (长×宽)(m) |
备注 |
数量(台) |
1 |
无轨电动平车 |
40 |
4.5×2.5 |
阿克曼转向 |
1 |
2 |
无轨电动平车 |
60 |
6×4 |
全向转向 |
1 |
3 |
无轨电动平车 |
100 |
10×4 |
全向转向 |
1 |
4 |
低压轨道平车 |
200 |
10×4 |
轨道长90米 |
1 |
5 |
蓄电池轨道平车 |
20 |
4×2.35 |
探伤室专用 |
1 |
6 |
蓄电池轨道平车 |
50 |
8×2.35 |
探伤室专用 |
1 |
7 |
喷漆房专用轨道平车 |
100 |
7×4 |
喷漆房专用 |
1 |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的要求。
2.5 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潭新公路362号)。
2.6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150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合同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培训、设备最终验收,并交付给采购方正常使用。
2.7 最高投标限价:2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3.3 投标设备的制造商近四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个国内的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项目指:无轨电动平车(载重≥100t,全向转向,可纵向、横向、前进、后退、弧线、斜行、原地旋转)业绩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设备供货或承包合同(关键页,若合同及技术规格书均未体现同类项目业绩所要求的具体参数的(如载重及转向说明等),还应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或移交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业绩及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打印页复印件或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需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为: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7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7日17 时 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投标登记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投标登记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缴费账号,成功缴费并回复电子邮件带附件缴费凭证,确认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发送邮件后需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注: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登记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登记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1份,表格详见附件一。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二;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信息不对应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登记,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于开标当天带到开标现场。
4.5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该标段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该标段登记时间。
4.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8日 9 时 30 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3楼2301室。(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允许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3楼2301室******有限公司(接收人:沈小姐;联系电话:******), 快递外包装请备注“BJZBGD******-1+投标人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邮寄完请将“快递公司+快递单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邮寄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前送达且保证密封完好。因寄件不能按时送到或破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4月18日 9 时 30 分
6.2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3楼2301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重网站(******)、广州工控采购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顺路626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3楼2301室
联 系 人:沈小姐
联系电话:******
邮箱:******
日期:2025年3月28日
附件一: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购买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广州工控大湾区现代高端装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三期)一批运输平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
文件价格 |
500元/套 |
|
购买文件 单位名称(盖章) |
|
法人代表 |
|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
购买单位 联系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 |
邮箱 |
|
|
|
|
|
领取《招标文件》 (签名)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附件二:
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 。兹指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地址) 的(投标人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唯一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作为代理)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