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北流自有房屋零星维修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北流自有房屋零星维修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16475),采购人为******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2025年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北流自有房屋零星维修项目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主要内容:对北流分公司各支局自有房屋进行零星维修,包括但不限于补漏、更换门锁、水、电、房屋墙体等维修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预算:480000.00元(含增值税)。
1.2.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执行完合同金额为止。
1.2.4服务地点:广西玉林采购人指定地点。
1.2.5工期:单个维修项目自发出派工单之日起30日内竣工。
1.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国电信质量验收标准。
1.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9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将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基础设施及设备;评估产品编码:CP01644 房屋装修和改良。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依据第四章商务规范书规定的工程费结算定额标准进行折扣报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单位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除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外,还须提供体现单位名称相应资质名称及有效期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ome)中“数据服务”的“企业数据”查询结果截图。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供应商应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单位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1.4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人员及持证要求:
(1)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其他技术人员最低标准数量要求为2名。技术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最低标准数量要求为低压电工证1本;高处作业证1本(一人持有多本资格证书,按多本计算)。
备注: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相应资格证书扫描件、2024年12月1日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不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2.1.5供应商应至少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房屋建设或房屋装修或房屋改造类工程有效业绩累计金额达40万(含)以上。
备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名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双方须均为非自然人,业绩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采购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报账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日期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6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6)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7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5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无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北路20号
******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广西分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15楼1301室
项目负责人:梁茂聪、梁电刚(招标师)
项目联系人: 梁茂聪
电 话:******
邮 箱:******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725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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