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称多县拉布乡防洪工程(EPC).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001001)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5日
一、公告内容: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1、原招标文件1.4.2(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投 标权利;(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页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8)省外企业需提供报名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设计、施工单位皆需提供)。现变更为(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投标权利;(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页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原招标文件1.4.1第7条.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情况、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上述资料应扫描上传;不适用本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请自行下载,并按文件规定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改革局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76-****** ******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 2025年08月25日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1、原招标文件1.4.2(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投 标权利;(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页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8)省外企业需提供报名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设计、施工单位皆需提供)。现变更为(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投标权利;(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页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原招标文件1.4.1第7条.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情况、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上述资料应扫描上传;不适用本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请自行下载,并按文件规定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改革局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76-******
******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
2025年08月25日
二、监督部门
******建设局、称多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三 、联系方式
地 址:
地 址:城西区三榆柏朗峰 2 号楼1013 室
电子信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樊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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