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数据备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CYJC(X)-2025-0068)
一、项目基本信息
******银行数据备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YJC(X)-2025-006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重要业务系统将逐步开展改造升级工作,需要购买三台LTO-9数据备份设备(三个数据中心各一台),对改造升级系统进行数据归档。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 1 个包:
******银行数据备份设备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二、更正内容
******银行数据备份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现更正为:“在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补充:
五、报价、开票及付款方式
1、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必须说明报价所含增值税及增值税税率。同时投标人必须按设备清单分项报价。
2、开票要求
(1)开票时必须按报价时承诺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中标人必须在付款要素均具备的情况下才能开票,包括验收达到招标人要求、提供经招标人认可的验收合格证书、设备正常运行期达到付款期限等,如果条件不具备,投标人提前开票,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3)达到开票条件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开票日起,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送达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可要求重开。招标人不接受邮寄和快递等方式寄送发票。
3、付款要求
(1)账户******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此账户将用于接收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如投标人无法满足开户条件,请说明)
中标人需在账户开立后,向招标人合同签订部门提供该账户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行名称、账户号码、账户名称等。
(2)支付结算要求:招标人将通过合同中约定的账户进行所有合同款项的支付。中标人需确保该账户在合同执行期间的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3)支付流程:合同款项将在招标人收到合格发票和完成相关验收程序后,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支付。
(4)支付条件:
合同签订后,备份设备部分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且该发票经税务机关认证可用于抵扣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本项目全部需求后,经上级单位验收合格通过,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且该发票经税务机关认证可用于抵扣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验收完毕且满3年,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且该发票经税务机关认证可用于抵扣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备份介质部分到货后按到货数量一次性全款支付。”;
其他不变。
三、公告发布的媒介
******银行网站(************银行电子采******服务中心网站(******)、成都市政府门户网站、成都市国资委网站、成都发布、蓉城政事和金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西御街16 号
联 系 人:余老师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86号四川建行大厦2418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施烁思、邢丹丹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