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5年电动二轮、三轮车维修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的委托,对******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5年电动二轮、三轮车维修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采购单位
******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5年电动二轮、三轮车维修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编号:JHPOST-FW-******)
3、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其中标包1成交一个供应商,标包2成交一个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为87万元(含税),其中标包一金华市分公司电动二轮、三轮车维修预估采购金额50万元(含税),标包二东阳市分公司电动二轮、三轮车维修预估采购金额37万元(含税)。
标包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 | 计量依据 | 服务期(月) | 成交单位 (家)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1 | 金华市分公司电动二轮、三轮车维修 | 负责车辆维护、保养、修理 | 配件费:下浮率≥0% | 配件费 | 12 | 1 | 50 |
2 | 东阳市分公司电动二轮、三轮车维修 | 负责车辆维护、保养、修理 | 配件费:下浮率≥0% | 配件费 | 12 | 1 | 37 |
注:1.应答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采购额以实际发生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服务地址:标包一:金华市本级全域;标包二:东阳市全域。
(三)车辆数量:标包一:264辆;标包二:244辆(车辆数量仅供参考,具体根据采购人内部调整及车辆实际调动情况而定)
(四)投标报价:应答报价应包括维修费、配件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费等所有费用。清单内零配件报价(含修理费用):应答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市场参考价(详见附件三)报出零配件统一下浮率(%),下浮率≥0%,结算金额=市场参考价×(1-中标下浮率);
清单外零配件报价(含修理费用):应答人根据清单外零配件进价报出零配件统一上浮率(%),上浮率≤20%,结算金额=零配件进价价×(1+中标上浮率);
(五)服务及其他要求:详见合同草案及附件资料技术规范书。
******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5年电动二轮、三轮车维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方案》中第二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时(第二轮采购),若应答人只有1个的,则可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或终止采购。”规定的情形。
5、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商行;
6、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7、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8、异议的受理方式
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