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平市闽北经济开发区城乡供水保障及附属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25〕1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4648.7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武夷新区闽北经济开发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林后供水泵站一座,规模25000m3/d,包含 2500m3水池一座、泵房及配电房,配套供水管网长4274米(其中进水管道400米、出水管道及更新改造管道3874 米);配套建设防护绿地、海绵城市、智慧水务以及厂区道路等附属;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运营;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工作包括:岩土工程勘察。②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的配合服务,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红线内的水池、泵房及配电房、进水管道、给水管道的新建及更新改造,道路的破除及修复、消火栓改造及管道DMA分区计量、装配式检查井等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设计及其它附属设施设计等。施工图设计须整体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BIM技术管理对建设内容进行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开展BIM技术和BIM管理在设计过程中的深度运用,根据项目特点策划并实施BIM应用场景,持续将BIM模型数据向施工图设计阶段传递延伸。在设计的专业协同和交付过程中积极应用BIM正向技术和BIM管理,提升专业间提高效率、达到设计阶段成果可视化、工程量把控,提前解决图模对应性问题,减少图纸错漏碰缺,保障项目设计合理性和工期目标的圆满实现。中标人应提供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相关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③施工范围包括:完成红线范围内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以及施工图纸(含变更)所载明的及施工相关项目的工程的施工。④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⑤运营:本项目运营维护范围为建设内容中包含的施工范围内的水池和泵房及其机电设备、管线设施的巡检、负责运营期间机电设备、管道的维护和修缮等,要求中标人在运营维护期间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技术等结合现有管理平台实现运营维护的信息化管理,并将数据接入到智慧水务平台,通过对给水系统及 DMA 分区运行状态数据的分析,对城市供水安全等事件进行实时报警,支撑相应调度,有效降低给水管网运行事故,提高供水安全。⑥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⑦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⑧本项目装配式建造需符合福建省城乡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福建省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标准》DBJ/T 13-453-2024的标准(若有新发布实施的评价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总最高限价******元,包含招标工程总承包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元(含暂定金额0元)、设计费暂定:546985元、预备费:******元、勘察费暂定为255679元);其他费用(运营费)最高限价******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90日历天,运营期限6年(不含建设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S303省道出水管道及更新改造须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1)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标准》DBJ/T 13-453-2024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2)施工的质量要求: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标准》DBJ/T 13-453-2024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勘察(如有)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
(4)设备采购的质量要求:必须采购原产且符合国家、地方等相关质量品质要求的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5)运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业主运营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 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根据关于进一 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联合体成员方包括勘察设计单位、运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不允许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同的承包内容。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C类。
4.3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3 1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9-08 23:59:59通过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npztb/)本项目公告页面下端“我要投标”界面进入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之一。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0-09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 履约担保金额:工程总承包部分为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10%,运营部分为运营费用合同价款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银行保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运营期结束之日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和 ggzyfw.fj.gov.cn)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pztb/)上发布。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 |
邮编:354200 |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真:/ |
联 系 人:叶工 |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美加德广场1号楼写字楼8层, | 邮编:354200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真:/ |
联 系 人:李先生、谢女士 |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 |
网 址:******/npztb/ | |
联系电话:****** |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 |
联系电话:******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 址:******服务中心大楼5层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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