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工业芯谷一期内部配套设施项目施工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锡山工业芯谷一期内部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山开发区发备[2025]1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开发区凤威路9号。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工业芯谷2号楼裙楼2层进行食堂改造装修,建筑装饰装修面积约2770.75㎡,同时容纳500人就餐。工程内容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加固工程等。装饰工程包含墙体拆除、新建隔墙、天棚、墙面、地面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包含装饰电气、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等。加固工程包含黏钢加固、碳纤维加固、梁加大截面等。
2.1.3 合同估算价:383 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9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11 月29日。
2.1.5 其他:/
2.2 交易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锡山工业芯谷一期内部配套设施项目的装饰、安装和加固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及[特种工程(2015新标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交易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3/9/1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9/11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6/1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交易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交易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3)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5)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6)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9 月 11 日17:00时至2025年 9 月 15 日17:00时
4.2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电子交易投标交易平台”是指:******/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4.3 交易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9 月 22 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中国锡山网、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交易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
|
地 址:
|
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幢
|
邮 编:
|
214101
|
邮 编:
|
214111
|
联 系 人:
|
顾晓亮
|
联 系 人:
|
徐玉铭、李红阳
|
电 话:
|
0510-******
|
电 话:
|
0510-******
|
传 真:
|
|
传 真:
|
0510-******
|
电子邮件:
|
|
电 子 邮 件:
|
******
|
网 址:
|
|
网 址:
|
|
******银行:
|
|
开 户 银 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