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公馆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投标邀请
******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华熙公馆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FSZB(2025)[ZX]036
2、预算金额: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1、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2、专项承诺函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管理服务单位:(一)已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二)近三年内承接的建设项目中,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且受到行政处罚的;(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且惩戒措施为“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的。投标人须对本项提供专项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3、特定资格条件 | 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相应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5年09月17日起至2025年 09月 24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09月17日起至2025年 09月 24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1)现场报名: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万达华城D区22幢1梯1504室)(2)邮件报名: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费用到本公司招标文件费用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的报名材料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电话确认后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7.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3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7.4关于投标人名称: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 13 日上午09时00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 13 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万达华城D区22幢1梯1504室。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项目相关网站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的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宁德臻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陈普路10号
联系方法:郑先生、0593-******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联系方法:******
13、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于: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2) 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
附1:账户信息(不接受个人转账)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 保证金 | 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费用 |
开户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银行 | ******信用社 | ******有限公司宁德财贸广场支行 |
帐号 | ************165168 | ************08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 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 预算 | 投标保 证金 |
1 | 1-1 | 华熙公馆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 否 | 1项 | 本项目基础管理服务费按1600万元包干计取,营销管理服务费按照销售备案金额的3.8%计取。 | 本项目基础管理服务费按1600万元包干计取,营销管理服务费按照销售备案金额的3.8%计取。 | 9.5万元 |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7日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