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25年排水设施运维、养护、抢修项目
设计、监理、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2025-59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市2025年排水设施运维、养护、抢修项目设计、监理、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2025年排水设施运维、养护、抢修项目设计、监理、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服务;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范围内;
3、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1)第一标段:呼和浩特市2025年排水设施抢修项目设计服务;
预算金额:44.6505万元;
服务期限:一年;
(2)第二标段:呼和浩特市2025年排水设施运维、养护、抢修项目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47.192万元;
服务期限:一年;
(3)第三标段:呼和浩特市2025年排水设施运维、养护、抢修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服务;
预算金额:35.892万元;
服务期限: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呼和浩特市2025年排水设施抢修项目设计服务: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呼和浩特市2025年排水设施运维、养护、抢修项目监理服务: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呼和浩特市2025年排水设施运维、养护、抢修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服务: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室)
******有限公司邮箱(******):
①《项目登记表》;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授权委托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2)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将上述资料一式三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
4、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index)、《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投标人从其他媒体获取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
注:投标单位需从大楼南门进入步梯上二楼进入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场地服务费
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031131
行 号:******1951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
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 开标日期”
八、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清源路甲2号供水大厦
联系人:穆怀军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室
联系人:王亚洲 庞楚娟
电 话:******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