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博物院关于《将军衙署博物馆文物
展陈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展陈
艺术品部分评审项目的比选公告
《将军衙署博物馆文物展陈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展陈艺术品部分评审项目,采用比选采购的方式,对所需服务进行单位比选。现邀请意向单位参与本项目,详细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将军衙署博物馆文物展陈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展陈艺术品部分评审项目
2.预算金额:16万元
3.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 附件材料 |
1 | 对将军衙署博物馆展陈非标类艺术品进行价格评估,并出具评估审计报告。评估内容包含:专用展柜制作、模特、硅胶像制作、仿古家具、仿古陈设品、手绘唐卡艺术品、文物复制品等。 | 1 | 16万元 | 意向企业艺术品评估的资质证明和报价清单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应参与不少于两项艺术品评估的项目案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须知: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对以上项目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均为含税包干价。报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递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投递单位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针对本项目的方案及报价单;
5.参与的不少于两项艺术品评估的项目案例。
四、资料递交时间及递交方式
1.递交时间:请供应商将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密封,在2025年7月7日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截止日期:2025年7月9日下午17:00前。迟交的、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2.递交方式:在规定的递交时间将上述资料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提交。
五、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博物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呼和浩特博物院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