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学院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校企联合课程教材开发中心教材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备注 |
校企联合课程教材开发中心教材建设项目 | 98 | 1.9 | 1 | 其它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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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9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承接单位为中小企******财政局 ******委员会 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学院官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8月19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6日17:30(工作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3.报名方式: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4.各投标人须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按要求发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进行报名,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才具备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
(七)开标时间:2025年9月9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有限公司 |
分包 | 银行信息 |
01 | ************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221 |
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银行联行行号。 |
******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保证金保函方式
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保证金金额(保******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2.2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保证金保函随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学院官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周在富
电 话:******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佳佳
联系电话:******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监 督:谢蜜蜜
电 话: ******
******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奇
电 话:(023)****** ******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中渝都会首站2栋15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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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政采.doc
******校企联合课程教材开发中心教材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