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越秀环境监测站专用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对2025年越秀环境监测站专用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5GZTP4XE0600
项目名称:2025年越秀环境监测站专用仪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55万元
最高限价:48.55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2025年越秀环境监测站专用仪器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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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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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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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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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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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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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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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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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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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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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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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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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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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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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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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X-y剂量率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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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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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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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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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之一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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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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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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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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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分之一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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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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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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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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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培养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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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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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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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
(3)本项目不分包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aeps/login.html)
方式:1) 注册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完善供应商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工作日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注册地址:******/aeps/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2) 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登录地址:******/aeps/login.html);3) 按照《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用说明》(******/content/detail.html)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咨询梁工:******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环境监测站
地址:广州市西华路261-279号华业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工(跟进人员)(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电话:020-******-859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