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文化馆(大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文化馆LED显示屏、灯光、音响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XCG2025-CW15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2025-CW15
项目名称:大连市文化馆LED显示屏、灯光、音响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响应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报价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LED显示屏、灯光、音响租赁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辽宁省艺术节演出结束。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期限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的时间进度和时间节点执行。具体时间节点后期如有调整,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辽宁)”网站(******)、“信用中国(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再次分包、转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线上申购、现场报名获取。
(1)线上申购: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请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套(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本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规范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购买文件登记表及电子版采购文件;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2)现场购买:申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套(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本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止,每天9:00—12:0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50号时代广场B座1510室)。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接受磋商响应文******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50号时代广场B座1510室),逾期不予接受。
接受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及时间:2025年10月24日13:30时(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50号时代广场B座15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文龙、高悦、李施瑶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0411-******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50号时代广场B座1510室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文化馆(大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 孔先生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西岗区香一街8号市文化馆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